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管理和放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0/11/30 17:20:03

 

赣欣荣发[2010]4号
各股东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报省电影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决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管理和放映工作,现提出如下通知要求:
  一、要求认真做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场次计划工作
  为了使更多的农民实在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惠民工程,为了使政府资金切实落到实处,省财政厅、文化厅、广电局开发了政府、财政、文化、广电和电影公司共同使用的网上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新系统,并拟定于2010年三季度开始全面启用。按照政府要求:各地实施计划制放映,放映队必须与乡镇协商确定各行政村影片和场次计划,由放映单位将放映计划逐场录入系统后,才能执行放映工作。为配合新系统的使用,欣荣院线要求各股东单位明确至少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各放映队计划管理工作,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制作并录入系统各放映队详细放映计划表,并要求放映员严格按照放映计划执行,如遇天气变化,放映队必须及时与乡镇确定变更计划,并报负责人在系统中提前登记变更。
  二、要认真加强放映场次的管理
  各放映单位要严格履行行政村场次公示制度,在行政村公示栏提前3天张贴公示,注明放映时间、放映地点和影片名称。
行政村场次每天只得在同一个行政村放映一场电影,不得在同一行政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村同天放映,放映超过一场的按照一场计算放映补贴费用。每个行政村一个月不得超过三场电影。每场行政村电影场次放映一部故事片和两部科教片。
  三、要认真做好放映数据统计工作
  要求放映员每天放映完毕后,在第二天12:00以前将昨晚放映情况以电话或者短信的形式报放映单位负责人,包括:是否正常放映、放映时间、放映地点、放映影片、放映员、观映人次。负责人应及时将数据录入系统,保证每月5日前,将上月数据全部录入系统中
  四、要求我省全面实现数字化放映
  按照省里有关规定:从2010年6月1日起,我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全部实行数字化放映,所有地区停止16mm放映,严禁使用非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如DVD、电脑等)代替播放器放映。电影市场统计系统中也相应删除16mm放映场次的选择,只能录入数字放映场次,各地放映补贴只用于数字电影放映,不再安排16mm放映补贴。
  五、加强放映数据场次的监督
  国家广电总局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已经建立放映场次回传功能,方便对数据进行监督和审核,并要求使用公益性节目的单位必须每月及时回传数据。各放映单位要规定各放映队于每月10日前将参与上月放映设备的授权解码卡在授权站上进行读卡操作,并严格按照放映实际情况录入数据。江西欣荣院线将按照政府的要求,对各地录入系统的数据和放映数据以及订购场次数据进行比对,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省有关部门将严厉查处,通报各级政府,严重者将取消该地区的补贴资金。
  六、高度重视政府民生工程的优质效果
  我省农村文化活动是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强力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组织了由多厅、局、部委参加的联合监督检查机构,并由省政府领导与各市政府负责人、各市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责任书,此活动的顺利实施及优质效果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社会效果,希望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每一场电影放映,确保这一关乎民生、关乎我们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电影放映工程持久的开展下去,务必做到好事要做好。
 
 江西欣荣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